一、经营业态用途要求
本项目限定为非油炸类饮品经营,主要包括:
1. 咖啡、茶饮、奶茶、果汁、轻食等简单现制饮品(不得产生油烟、异味)。
2. 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从事油炸、烧烤、烹饪等可能影响医院环境和安全的经营活动。
3. 食品原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范要求。
4. 门店装修风格需符合医院整体环境,以简洁、安静、无噪音为原则。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为保证经营品质及稳定性,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 具备咖啡或饮品类经营经验5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3. 具有在上海市区级以上医院成功经营2家及以上咖啡店/饮品店案例,运营情况良好(提供合同或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4. 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5. 承诺服从医院统一管理,包括卫生、消防、噪音、垃圾分类等要求。
6. 不得转租、分租,不得以加盟代理形式参与本项目。
三、其他条件要求
1、意向租赁承租方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租赁行为诉讼,无不良信用记录。
2、意向租赁承租方应先与出租方接洽,了解房屋状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3、风险提示:原承租人已有水、电、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等投资,若非原承租人取得租赁权,中标方必须与原承租人协商后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以摘牌日为基准,按评估价受让原承租人投资的水、电、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
4、风险提示:如非原承租人取得租赁权,中标方必须等原承租人迁出该物业,才能与出租方签订该物业租赁协议,该物业租赁具体起算日以实际交房日期为准。若原承租户未及时迁出标的物业,出租方将依法协调原承租户迁出,由此造成中标者的一切损失,由中标者自行全部负担。
5、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存续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租,不得另作他用。
6、水、电、气、网络、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7、该房屋不得用作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危化品的储存、销售,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8、无免租期。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举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