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租项目包含以下便民零售类经营内容:
便利超市类:
日常用品、饮料、预包装食品、轻食、常用生活用品等(不得使用明火或从事油烟加工)。
母婴用品类:
婴童洗护、喂养用品、孕产期用品、婴幼儿生活用品等(不含高风险医疗器械)。
不得经营医疗诊疗类项目,不得从事与医院性质不符的经营活动。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含品牌准入要求)
为保证院内便利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规范经营,承租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质要求
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如经营食品类商品,须持有 食品经营许可证;
能接受医院统一管理,遵守医院安全、消防、卫生管理等相关要求;
承诺不转租、不分租、不改变房屋用途。
(二)便利超市品牌准入要求
为确保服务品质与供应链稳定,本次对便利超市提出以下品牌要求:
承租方须为 国内或国际知名连锁便利超市企业,具有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和标准化运营管理能力;
品牌成立时间一般不少于5年,直营或加盟门店数量不少于100家(可结合总部或集团整体规模进行判断);
企业在食品安全、服务质量、商品管理方面具有成熟体系,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鼓励具有医院、学校、交通枢纽及公共机构等场景运营经验的品牌参与。
三、其他条件
1、意向租赁承租方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租赁行为诉讼,无不良信用记录。
2、意向租赁承租方应先与出租方接洽,了解房屋状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3、风险提示:原承租人已有水、电、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等投资,若非原承租人取得租赁权,中标方必须与原承租人协商后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以摘牌日为基准,按评估价受让原承租人投资的水、电、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
4、风险提示:如非原承租人取得租赁权,中标方必须等原承租人迁出该物业,才能与出租方签订该物业租赁协议,该物业租赁具体起算日以实际交房日期为准。若原承租户未及时迁出标的物业,出租方将依法协调原承租户迁出,由此造成中标者的一切损失,由中标者自行全部负担。
5、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存续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租,不得另作他用。
6、水、电、气、网络、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7、该房屋不得用作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危化品的储存、销售,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8、无免租期。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举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