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租赁承租方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租赁行为诉讼,无不良信用记录。
2、意向租赁承租方应先与出租方接洽,了解房屋状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3、风险提示:原承租人已有水、电、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等投资,若非原承租人取得租赁权,中标方必须与原承租人协商后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以摘牌日为基准,按评估价受让原承租人投资的水、电、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
4、风险提示:如非原承租人取得租赁权,中标方必须等原承租人迁出该物业,才能与出租方签订该物业租赁协议,该物业租赁具体起算日以实际交房日期为准。若原承租户未及时迁出标的物业,出租方将依法协调原承租户迁出,由此造成中标者的一切损失,由中标者自行全部负担。
5、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存续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租,不得另作他用。
6、水、电、气、物业费、网络、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7、该房屋不得用作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危化品的储存、销售,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8、无免租期。
为提升医院便民服务功能,完善医院后勤配套体系,本次招租的经营范围限定如下:
1.便利店便民服务项目:如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饮料、文具用品、应急用品、简单生活服务等;
2.不得经营的范围:烟草制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未经许可的药品等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
为保证医院配套服务质量,允许在嘉定区内具有一定规模与规范化管理能力的便利店品牌或企业参与竞租,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嘉定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 万元;
2.具有相关经营经验(原则上 2 年及以上),信用记录良好;
3.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资质;
4.须保证合理商品结构,不得开展与医院医德医风不符的服务项目;
5.不得经营烟草、喷雾类易燃品、影响医院环境与安全的商品;
6.提供医院职工购物8折优惠并免费提供购物袋。
7.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可优先考虑。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举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