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25
物业名称: | 江桥镇日永路4号物业 | 编号 | 210218 | |||
发布类型: | 出租 | 所在区镇: | 嘉定区 | |||
房屋地址: | 江桥日永路4号物业 | |||||
权属: | 国有 | 物业类型: | 厂房 | 物业状况: | 一般 | |
装修程度: | 毛坯房 | 所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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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价格: | 2837484元/年、单价0.8元/㎡/天、每3年递增8% | 出租年限: | 十年 | |||
建筑面积: | 9717.41平方米 | 空余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占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
基础设施: | 水、电 | |||||
电力及其它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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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四付 | |||||
物业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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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2021-3-25 | 截止日期: | 2021-4-22 | |||
联系人: | 赵 | 联系电话: | 59539872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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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物业产权归属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上海嘉定城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法拥有该物业经营使用权(上海市嘉定区河道水闸管理所授权委托经营管理,无期限及划拨会议纪要)。 2、该物业产权性质为办公,出租方只提供资料,不协助办理各类性质审批等相关手续。 3、承租人需入户嘉定区江桥镇且注册资金300万以上企业,园区经营业态定位文体创意产业生态园,对外招商入住企业需入户注册嘉定本地企业。近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租赁行为诉讼的,无不良信用记录。 4、承租人举牌前需先至出租方处,提交承租人相关信息、资质材料,提供园区改造方案和施工图纸,投入改造费用不少于3500万元,并对租赁事宜进行前期商榷,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举牌。 5、承租人如举牌取得承租权后,需按先前递交的改造方案对物业进行危房修缮、排污纳管、道路整修、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绿化环境等园区修缮改造,不得违规搭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支付房屋租赁押金40万及房屋修缮改造押金50万,若未达到改造方案要求,出租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但并不承担中标方的一切损失。经营时遵守所在街镇、消防、市容的规定,服从出租方的管理要求。 6、风险提示:如非原承租方取得租赁权,中标方因原承租方未能及时迁出该物业造成无法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或与物业产生管理纠纷,产权方将依法协调,但并不承担由此造成中标方的一切损失。 7、承租方在租赁其内可将部分物业进行对外招商经营,转租期不得超过主合同租赁期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