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4
物业名称: | 金沙路577号底层物业 | 编号 | 200678 | |||
发布类型: | 出租 | 所在区镇: | 嘉定区 | |||
房屋地址: | 金沙路577号 | |||||
权属: | 国有 | 物业类型: | 商铺 | 物业状况: | 良好 | |
装修程度: | 一般装修 | 所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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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价格: | 65786元/半年 | 出租年限: | 2021.1.1-2021.6.30 | |||
建筑面积: | 167.66平方米 | 空余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占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
基础设施: | 水、电 | |||||
电力及其它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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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六个月付款一次 | |||||
物业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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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2020-11-24 | 截止日期: | 2020-12-21 | |||
联系人: | 赵 | 联系电话: | 59539872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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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意向租赁企业或个人经营业态符合产权方及管理方要求。 2、上海市嘉定自来水公司为该物业产权方,上海嘉定城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该物业管理方。 3、该物业无产证,仅有嘉定县建设局批复,管理方不协助承租方办理一切行政审批等相关手续。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优先考虑。 5、该物业底层只作为经营超市使用,意向租赁企业或个人在近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租赁行为诉讼的,无不良信用记录。 6、意向租赁企业或个人需先至产权受托管理方处,提交承租人相关信息、资质材料,并对租赁事宜进行前期商榷,征得产权受托管理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举牌。 7、意向承租企业或个人取得承租权后自行支付水电费。意向承租企业或个人服从产权受托管理方管理要求,支付必要的租赁管理押金。 8、风险提示:如非原承租方取得租赁权,中标方因为原承租方未能迁出该物业造成无法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或与小区物业产生管理纠纷,产权方将依法协调、督促原承租户迁出,但并不承担由此造成中标者的一切损失。 9、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存续期内不允许进行转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