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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郁路201-209号(挂牌编号170144)物业挂牌期限2017.4.13-2017.5.11
时间:
2017-04-13

物业名称:

新郁路201-209号

编号

170144

发布类型:

出租

所在区镇:

城区 镇 郊区

房屋地址:

城区 镇 郊区

权属:

集体

物业类型:

商铺(商务办公)

物业状况:

良好

装修程度:

一般装修

所在楼层:

出租价格:

777850元/年 (含物业费,1楼月170元/平方米/月、2楼月55元/平方米/月)

出租年限:

2017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

建筑面积:

1层347.82㎡、2层103.48㎡,共451.3平方米

空余场地面积:

平方米

占地总面积:

平方米

基础设施:

水、电、消防设备

电力及其它配套设施: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两付,并提前一个月支付

物业信息披露:

登记日期:

2017-4-13

截止日期:

2017-5-11

联系人:

赵/郁

联系电话:

59539872/59529286

电子邮件:

备注:

1、    为了社区商业业态的控制,该物业仅用于开设银行类金融服务机构,承租方须有本地注册营业执照,且有相关银行金融经营内容。

2、    上述租金为起租价(无免租期),租金第三年起每二年递增5%。

3、    承租方需服从产权单位及物业所在地公司的双重管理。

4、    承租方租赁期间发生的相关水、电、垃圾费、电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    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6、    若非原承租方承租的,先承租方应以2017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按该基准日评估价格支付原承租方投入的装修、不可搬迁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搬迁费用。

7、    若非原承租方承租的,租赁期限内包含原承租方搬迁期且无免租期,搬迁期以原承租方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8、    承租方承租期间投入的不可搬动的设施设备,合同到期后权属归于产权单位。如承租方中途退租的,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投入的不可搬动的设施设备及装修等,产权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承租方需承担违约金(合同解除前月租金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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