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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翔路678号1号部分(挂牌编号170180)物业挂牌期限2017.5.10-2017.6.7
时间:
2017-05-10

物业名称:

     浏翔路678号1号部分

编号

170180

发布类型:

出租

所在区镇:

城区 镇 郊区

房屋地址:

城区 镇 郊区

权属:

集体

物业类型:

厂房

物业状况:

良好

装修程度:

      一般装修

所在楼层:

出租价格:

287650元/年(1楼为1.00元/平方米/天,2楼为0.65元/平方米/天)

出租年限:

2017年6月10日-2020年6月9日

建筑面积:

1号房第三跨西侧约740,3号房二楼西侧中间位置约74,共计814㎡

空余场地面积:

平方米

占地总面积:

平方米

基础设施:

水、电

电力及其它配套设施: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四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物业信息披露:

登记日期:

2017-5-9

截止日期:

2017-6-6

联系人:

赵/郁

联系电话:

59539872/59529286

电子邮件:

备注:

1、        该物业为非独立物业,考虑到统一管理的需要,该物业用于金属生产加工使用,2楼部分仅用于办公,承租方须提供有相关经营内容的营业执照,且有效存续3年以上。

2、        该物业内提供一台行车,需与西侧物业内的租赁单位共同使用,分摊相关维保费用,需自行配备消防器具。

3、        上述租金为起租价(无免租期),前两年租金维持不变,第三年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5%。

4、        承租方租赁期间发生的相关水电垃圾费、电信费、消防设备添置、行车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        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        若非原承租方承租的,新承租方应以2017年6月9日为基准日,按该基准日评估价格支付原承租方投入的装修、不可搬迁的设施设备、相关搬迁费用及评估费用。

7、        若非原承租方承租的,租赁期限内包含原承租方三个月的搬迁期且合同期内无免租期,如原承租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搬迁的,则产权单位、原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具体迁离期限由原承租方与现承租方另行协商。

8、        承租方需服从产权单位现场管理,遵守国家、地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        承租方租赁期间投入的不可搬动的设施设备,合同到期后权属归于产权单位。如承租方中途退组的,承租方在合同及内投入的不可搬动的设施设备啊及装修等,产权单位均不予任何补偿,承租方需承担违约金(合同到期间月租金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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