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7-16
物业名称: | 城中街40弄3号 | 编号 | 200421 | |||
发布类型: | 出租 | 所在区镇: | 嘉定区 | |||
房屋地址: | 城中街40弄3号 | |||||
权属: | 个人 | 物业类型: | 商铺 | 物业状况: | 良好 | |
装修程度: | 毛坯房 | 所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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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价格: | 28350元/年 | 出租年限: | 2020.9.30-2022.9.29 | |||
建筑面积: | 18.8平方米 | 空余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占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
基础设施: | 水、电 | |||||
电力及其它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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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两付 | |||||
物业信息披露: | 水、电 | |||||
登记日期: | 2020-7-16 | 截止日期: | 2020-8-12 | |||
联系人: | 赵 | 联系电话: | 59539872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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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承租方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人,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2该物业有前承租方注册公司(店铺)未迁出,举牌人应明确知晓该情况,举牌竞价中标后续注册公司(店铺)问题自行负责。 3中标者必须等原承租户迁出该物业,才能与我司签订该物业租赁协议,该物业租赁具体起算日以实际交房日期为准。若原承租方未及时迁出标的物业,我司依法协调原承租户迁出,由此造成中标者一切损失,由中标者自行全部承担。 4同等条件下实际经营的承租人优先承租,实际经营的承租人以该物业实际注册的营业执照为准,没有营业执照的以实际经营者为准。如非实际承租人租赁的,需以摘牌日为基准,按评估受让实际承租人投资的水、电、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 5承租方在承租房内不得从事餐饮、美容美发、服装、装潢、办公会所等不符合该出租物业业态的行业。房屋漏水、维修由出租方承担费用。承租期间安全规范用电、水。 6举牌方需先至物业产权方(上海嘉定州桥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方相关信息、资质材料审核同意。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21-69522365、手机:13641751319。 7承租方在近几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诉讼行为的。 8承租方在承租房内所经营范围需符合产权方所规划的业态。 9承租方需要提供项目说明书以及装修设计规划图给物业产权方。 10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进行转租。 11承租方在承租期满后不再续租的,必须将该物业恢复原样移交给物业产权方。 12相关的物业管理费和垃圾清运费,不含在中标价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