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9
物业名称: | 望浪村望后生产队望浪小径桥北(增建村218号5间) | 编号: | 230787 | |||||
发布类型: | 出租 | 所在区镇: | 嘉定区 | |||||
房屋地址: | 翔封路10号-1 | |||||||
权属: | 集体 | 物业类型: | 其他 | 物业状况: | 一般 | |||
装修程度: | 一般装修 | 所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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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价格: | 41000元/年 | 出租年限: | 3年 | |||||
建筑面积: | 118㎡ | 空余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占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
基础设施: | 水、电 | |||||||
电力及其它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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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
物业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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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2023-11-29 | 截止日期: | 2023-12-26 | |||||
联系人: | 赵、陆 | 联系电话: | 59539872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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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承租方必须做到: 1.承租方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在今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租赁诉讼的。 2.承租方租用该物业后需合理合法经营。 3.承租方在承租房内不得从事娱乐等扰民业态。 4.承租方经营内容仅限于小区居民配套便民服务等行业。 5.承租方租赁期间发生的相关水、电、垃圾费、电信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安全规范用电、水等。 6.承租方租用该物业后不得另行转租。 7.本房屋禁止存放危险品。 8.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优先考虑。 9.若承租方非自然人,其营业执照需注册在嘉定地区。 10.若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获取相关经营证照,否则收回该资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意向承租方需先至出租方处,提交承租人相关信息、资质材料。(商铺出租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供销合作社,电话:59145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