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名称: | 民主东街1号 | 编号 | 170319 | |||
发布类型: | 出租 | 所在区镇: | 城区 镇 郊区 | |||
房屋地址: | 城区 镇 郊区 | |||||
权属: | 集体 | 物业类型: | 商铺 | 物业状况: | 良好 | |
装修程度: | 一般装修 | 所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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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价格: | 130元/㎡/月 | 出租年限: | 三年 | |||
建筑面积: | 42.77平方米 | 空余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占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
基础设施: | 水、电 | |||||
电力及其它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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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四付,并提前一个月支付 | |||||
物业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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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2017-8-8 | 截止日期: | 2017-9-4 | |||
联系人: | 赵/郁 | 联系电话: | 59539872/59529286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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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为了社区商业业态的控制,该物业仅用于开设幼儿教育培训。承租方须提供营业执照,且存续期3年(含3年)以上的。 2. 上述租金为起租价(无免租期)第二年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7%。 3. 承租方需自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 承租方租赁期间发生的相关水、电、垃圾费、电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 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 若非原承租方承租的,现承租方应以2017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按该基准日评估或协商价格支付产权单位物业内装修、原承租方投入的不可搬迁的设施设备及相关费用,如发生评估费用的由新承租方承担。 7. 若非原承租方承租的,租赁期限内包含元承租方2个月的搬迁期且合同期内无免租期,如原承租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搬迁的,则产权单位、原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具体迁离期限由原承租方与现承租方另行协商。 8. 承租方租赁期间投入的不可搬动的设施设备,合同到期后权属归于产权单位。如承租方中途退租的,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投入的不可搬动的设施设备及装修等,产权单位均不予任何补偿,承租方承担违约金(合同解除前月租金的2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