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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宝大厦6层(挂牌编号170323)物业挂牌期限2017.8.9-2017.9.5
时间:
2017-08-09

物业名称:

嘉宝大厦6层

编号

170323

发布类型:

出租

所在区镇:

城区 镇 郊区

房屋地址:

城区 镇 郊区

权属:

集体

物业类型:

  商铺

物业状况:

非常好

装修程度:

    毛坯房

所在楼层:

出租价格:

2.5元/㎡/天(不含物业费)

出租年限:

3-5年

建筑面积:

1048.45平方米

空余场地面积:

平方米

占地总面积:

平方米

基础设施:

水、电、消防设备、电梯

电力及其它配套设施: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两付,并提前一个月支付

物业信息披露:

登记日期:

2017-8-9

截止日期:

2017-9-5

联系人:

赵/郁

联系电话:

59539872/59529286

电子邮件:

备注:

1. 承租方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有效存续5年以上,税收落地;用途为商务办公;签订大厦管理服务合同,接受大厦统一管理,并及时支付物业管理费(15元/平方米/月);

2. 租赁楼层及面积计算:租赁楼层按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逐层出租,租赁面积以产证建筑面积测算。

3. 上述租金为起租价,租金******、第二年维持不变,以后每二年在上年度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免租期(含装修)2个月。

4. 装修保证金不少于50万元;产权单位按物业现状交付(毛坯),不做任何投入。物业外立面、核心筒区域及主体结构不得改变,相关物业装修方案报产权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擅自改变产权单位的审批方案,承租方必须予以恢复,否则产权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的任何投入产权单位不做任何补偿,保证金不予退还。产权单位予以修复的,保证金不足修复费用,产权单位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5. 承租方自行负责二次装修相关消防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确保资产安全。

6. 因租物业产证正在办理中,承租方对此安全了解并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物业租赁合同》。

7. 承租方租赁期间发生的相关水、电等一切费用(含维修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 承租方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9. 承租方租赁期间投入的不可搬动的设施设备(含空调设备及装修),合同到期后权属归于产权单位。如承租方中途退租的,空调设备、装修等不得拆除,产权单位均不予任何补偿;

10.      承租方需接受产权单位管理条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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