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7
物业名称: | 清河路31-33号 | 编号: | 230697 | |||||
发布类型: | 出租 | 所在区镇: | 嘉定区 | |||||
房屋地址: | 清河路31-33号 | |||||||
权属: | 国有 | 物业类型: | 商铺 | 物业状况: | 良好 | |||
装修程度: | 毛坯房 | 所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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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价格: | 712800元/年 | 出租年限: | 三年 | |||||
建筑面积: | 120㎡ | 空余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占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
基础设施: | 水、电 | |||||||
电力及其它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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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四付 | |||||||
物业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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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2023-11-27 | 截止日期: | 2023-12-22 | |||||
联系人: | 赵、陆 | 联系电话: | 59539872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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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商铺租赁业态仅限为黄金店,且在近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租赁行为诉讼的。 2、承租方需要在上海市注册营业执照。 3、新嘉集团(区供销社)系统内有拖欠租金行为的,不得参加举牌或竞价。 4、举牌方需先至出租方提交承租方相关信息、资质材料(上海嘉百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电话:69913576,59532208),经核实,符合上述1、2、3条件方可参与报名。 5、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不得擅自拆分房屋,否则产权方有权收回。 6、如产生竞价,意向承租方需向产权方预先缴纳举牌保证金10万元,取得缴纳凭证后方可参与举牌竞价。 7、举牌方在取得承租权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要求缴纳相应押金。如逾期则视同放弃承租权,举牌保证金不予退还。 8、该物业水电、排污等条件设备按现有状态出租。 9、风险提示:中标者必须等原承租户迁出该物业,才能与出租方签订该物业协议,该物业租赁具体起算日以实际交房日期为准。如非原承租方取得租赁权,中标方因为原承租方未能迁出该物业造成无法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出租方将依法协调、督促原承租户迁出,但并不承担由此造成中标者的一切损失。同时,若非原承租方中标,新承租人需承担原承租户不可拆除的装修费用及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