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名称: | 南翔镇解放街300号(新梅墅) | 编号 | 170466 | |||
发布类型: | 出租 | 所在区镇: | 城区 镇 郊区 | |||
房屋地址: | 城区 镇 郊区 | |||||
权属: | 集体 | 物业类型: | 其他 | 物业状况: | 原租户诉讼执行阶段、实际使用人(原租户转租人)实际使用中 | |
装修程度: | 豪华装修 | 所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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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价格: | 1850000元/年 | 出租年限: | 三年 | |||
建筑面积: | 3608平方米 | 空余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占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
基础设施: | 水、电、电梯一部,室内装修及不可移动设备(以司法评估报告为准) | |||||
电力及其它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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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四付,付三押二 | |||||
物业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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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2017-11-21 | 截止日期: | 2017-12-18 | |||
联系人: | 赵/郁 | 联系电话: | 59539872/59529286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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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该物业位于南翔老旧区域,物业性质特殊,详见南翔老街办出具的情况说明,相关证照、环评等行政审批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 2、 该物业为整体租赁,按现状根据嘉定法院的执行进度进行签约交接,承租人需自行统一管理全部物业,包含现存实际使用人的清退、更换。 3、 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企业担保,承租人承租后设立的企业需提供自然人个人及关联企业共同担保。 4、 该物业用电设施及户名保留在产权人名下,承租人需与产权人签订用电协议,产权人有权在承租人拖欠电费或者房屋租金(使用费)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情况下申请停止供电,停止供电期间经营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停止供电期间,房屋租金(使用费)承租人需照常支付。 5、 该物业为带装修出租,现场装修情况以法院评估报告为准,承租人需要负责装修日常维护、保养。 6、 承租人不得进行大规模装修及改造,单项装修改造金额超过5000元的需报产权人并另行签订协议。 7、 租期三年,年租金185万元/年,免租期3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