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牌前,先向出租方递交相关资质材料,对租赁事项进行前期洽谈。
2、租赁起始日为2026年4月15日。
3、具有从事汽车及其零件生产的技术支持、研究开发服务,技术成果转让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优先考虑。
5、出租价格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0.15元/天·㎡;租金实行先付后用原则。
6、举牌方在取得承租权后,需及时与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要求缴纳相应保证金。支付保证金为相当于全年租金的25%。
7、承租方已知晓承租厂房的房屋结构、用电量。且该物业水、电、排污等条件设备按现有状态出租。承租方如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扩大装接容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存续期内不得进行转租,并必须符合招租时的业态定位,不得另作他用,新开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地限嘉定区。
9、水、电、气、网络、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10、该房屋不得用作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危化品的储存、销售,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1、风险提示:如非原承租人取得租赁权,中标方必须等原承租人迁出该物业,才能与出租方签订该物业租赁协议,该物业租赁具体起算日以实际交房日期为准。若原承租人未及时迁出标的物业,出租方将依法协调原承租人迁出,由此造成中标者的一切损失,由中标者自行全部负担。
12、无免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