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人企业注册及税收须落地在上海市嘉定区,业态仅限光伏发电。
2、因出租方仅出租屋面,光伏用电方为区重点项目上海吉利远程商用车有限公司,意向承租人需取得上海吉利远程商用车有限公司确认书,凭确认书方可报名。
3、意向承租人自行勘踏,我方按现状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先进行检测确认屋面结构安全后(如需加固由意向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方可架设光伏,不得破坏建筑防火分隔和防排烟设施等消防设施。铺设光伏后屋面后续的结构维护、防水维修及安全责任由意向承租人承担。具体屋面分布的相关资料请联系出租方,联系人:林坚,联系电话:13386064150。
4、意向承租人需在公示结束前向出租方缴纳13.4万元意向金并出具出租人开具的收据后方可报名。(银行账户:上海聚芯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105017945000000125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门支行)。经嘉定区区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2025版)规定程序后未中标租赁权的,该笔意向金全额无息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若取得租赁权,后续完成租赁的该笔意向金转入租赁保证金和租金;若取得租赁权,后续放弃租赁的则该笔意向金不予返还。
5、意向承租人光伏发电出售给上海吉利远程商用车有限公司的含税电价不得高于0.65元/度(含税固定价),该价格不受消纳比例、分时电价浮动等因素影响。如需调整,须经上海吉利远程商用车有限公司书面同意。
6、屋面租金评估费用4000元由取得租赁权的意向承租人承担。
7、摘牌费由意向承租人承担。
8、租金收付方式:一年一付,租赁保证金为一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