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起始日为2026年6月1日。
2、在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1年及以上的企业,具有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终端计量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轴承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优先考虑。
4、出租价格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租金实行先付后用原则,物业管理费10元/月·㎡。
5、举牌方在取得承租权后,需及时与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要求缴纳相应押金。
6、承租方已知晓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配电设施等。且该物业水、电、排污等条件设备按现有状态出租。承租方如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扩大装接容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存续期内不得进行转租,并必须符合招租时的业态定位,不得另作他用,新开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地限嘉定区。
8、水、电、气、网络、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9、该房屋不得用作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危化品的储存、销售,不得迸行违法犯罪活动。
10、风险提示:原承租人已有水、电、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等投资,若非原承租人取得租赁权,中标方必须与原承租人协商后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以摘牌日为基准,按评估价受让原承租人投资的水、电、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
11、风险提示:如非原承租人取得租赁权,中标方必须等原承租人迁出该物业,才能与出租方签订该物业租赁协议,该物业租赁具体起算日以实际交房日期为准。若原承租人未及时迁出标的物业,出租方将依法协调原承租人迁出,由此造成中标者的一切损失,由中标者自行全部负担。
12、风险提示:该房屋如存在注册公司(店铺)未迁出或其他历史遗留问题造成新营业执照无法办理或者迁入的,举牌人应明确知晓该情况,举牌竞价中标后续注册公司(店铺)问题自行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13、风险提示:该房屋若存在与其他房屋连体打通、部分部位(设施、设备)其用,共用水、电、气、网络等情况的,承租人自行与其他房屋使用方协商解决
14、免租期2026.6.1-202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