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租赁企业或个人应提前与产权方进行商榷。该处物业涉及的所有维修及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户自行负责处理。承租该物业的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证明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需为嘉定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良好且运行5年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以意向承租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承租方需先至产权方处,提交承租人相关信息、资质材料;如产生物业竞价,竞价双方需向产权方预先缴纳举牌保证金15万元,取得缴纳凭证后方可参与举牌竞价;
3、意向租赁企业或个人预备开设的业态必须符合产权方对该房屋的业态定位,仅限于经营便民超市;
4、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非原租户请提供公司2025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风险提示:如非原承租方取得租赁权,中标方因为原承租方未能迁出该物业造成无法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产权方将依法协调、督促原承租户迁出,但并不承担由此造成中标者的一切损失;原承租方前期开通的水、电产生的费用及过户手续均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同时,中标方需以中标日为基准,由嘉定区国资委服务采购名单中的评估机构对原经营户的装修或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进行残值评估,并以此评估价格与原经营户协商补偿;
6、风险提示:该房屋如存在前承租方注册公司(店铺)未迁出或其他历史遗留问题造成新营业执照无法办理或者迁入的,举牌人应明确知晓该情况,举牌竞价中标后续注册公司(店铺)问题自行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7、承租方在取得承租权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要求缴纳相应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