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金季付,押金两个月。
2、该房屋为无证建筑,意向承租方须明确知道相应情况及相关风险。
3、意向承租人需在公示结束前向出租方缴纳11680元意向金(银行账户: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380710080102902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经嘉定区区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2025版)规定程序后未中标租赁权的,该笔意向金全额无息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若取得租赁权,后续完成租赁的该笔意向金转入租赁保证金;若取得租赁权,后续放弃租赁的则该笔意向金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