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牌前,先向出租方递交相关资质材料,对租赁事项进行前期洽谈。
2、该出租物业为厂房屋顶,仅作为房屋使用方光伏项目使用BIPV施工工艺,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3、租赁起始日为2026年10月1日。
4、举牌方须注册成立5年以上,具有合同能源管理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5、租金实行先付后用原则。
6、举牌方在取得承租权后,需及时与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要求缴纳相应押金。
7、承租方已知晓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用电量。且该物业水、电、排污等条件设备按现有状态出租。承租方如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扩大装接容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存续期内不得进行转租,并必须符合招租时的业态定位,不得另作他用,新开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地限嘉定区。
9、水、电、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10、该出租物业不得用作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危化品的储存、销售,不得迸行违法犯罪活动。
11、风险提示:该房屋若存在与其他房屋连体打通、部分部位(设施、设备)其用,共用水、电、气、网络等情况的,承租人自行与其他房屋使用方协商解决。
12、3个月免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