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嘉定镇清河路21号(27)号二楼、三楼(挂牌编号230257)物业挂牌期限2023.6.6-2023.7.4
2023-6-6
物业名称: | 嘉定区嘉定镇清河路21号(27)号二楼、三楼 | 编号: | 230257 | |||||
发布类型: | 出租 | 所在区镇: | 嘉定区 | |||||
房屋地址: | 嘉定区嘉定镇清河路21号(27)号二楼、三楼 | |||||||
权属: | 国有 | 物业类型: | 商铺 | 物业状况: | 一般 | |||
装修程度: | 一般装修 | 所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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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价格: | 2.42元/㎡/天 | 出租年限: | 二年 | |||||
建筑面积: | 1600㎡ | 空余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占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
基础设施: | 水、电 | |||||||
电力及其它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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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四付 | |||||||
物业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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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2023-6-6 | 截止日期: | 2023-7-4 | |||||
联系人: | 赵、陆 | 联系电话: | 59539872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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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物业位于州桥老街区域,物业性质特殊经老街统一改造后无产证,相关营业证照、环评等行政审批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 (2)该物业改造完成后一直由嘉加集团与嘉宝集团联合出租,双方租金比例为嘉加/嘉宝--约为1.545/1 (3)承租人为自然人承租或企业法人承租,需提供自然人担保,自然人需在嘉定拥有280㎡以上住宅房屋(或者1000万人民币以上存款证明)。 (4)同意承租人进行二次招商,二次招商需经产权人备案,相关证照办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 (5)承租方自行负责二次装修相关消防报备并承担相关费用,确保资产安全。 (6)承租方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物业费、垃圾费、电信费、自来水增压泵、消防及电梯设备维保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无免租期,租金付三押二。 (8)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优先承租,若非原租户承租的,按2023年0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收购原承租户投资的不可以移动设施设备。 (9)风险提示:如非原承租方取得租赁权,中标方因为原承租方未能迁出该物业造成无法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产权方将依法协调、督促原承租户迁出,但并不承担由此造成中标者的一切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