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相关物资核销资产转让公告(CZ2606) | ||||||||
| 单位:元 | ||||||||
| 编号 | 所属单位 | 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购置日期 | 资产原值 | 评估价值 | 备注 |
| 1 |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 UPS蓄电池 | ARENA | 18 | 2020/10/22 | 312560.00 | 4,860.00 | |
| 合计: | 18 | 312560.00 | 4,860.00 | |||||
| 注意事项: 1、本批次仅供嘉耘公司普通批次报废资产处置回收商名录内机构可报名,报名人资格要求为上海当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4-208项目的入围回收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2、报名单位应当先至嘉耘公司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4860元并签订《保证金协议》。(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采用电汇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上海嘉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帐号:100523941260010001.开户行:中国邮储银行上海嘉定区支行,不计利息)支付保证金时应以入围单位名义转账并注明保证金的性质或明细。付款账户名称与入围单位无法对应的,视为入围单位未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留存期限为入围期限。 3、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在公示期届满前向公司提交《报废资产购买意向书》,逾期未提交《报废资产购买意向书》,视为放弃本次购买资格。 4、公司将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以《报废资产购买意向书》为准进行审核开标,原则上以书面报价最 高者确定为中标人,如两个以上投标人报出的价格均为最 高价,则在最 高价的基础上进行重新报价,出价最 高者为实际中标人。如第 一中标单位放弃,则确认第二价高的单位为最终成功中标单位,依此类推。 5、实际中标人应当在签订《报废资产买卖协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款项。 6、最终中标的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优先用于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本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8、请意向单位自行下载打印附件《意向书封面》、《报废资产购买意向书》,并于2026年7月3日16点前提交《报废资产购买意向书》。 9、本次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资产处置评估数据来源于:上海八达国瑞联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八达评咨字(2026)第3046号 10、总底价合计为4860元。 11、如有疑义请致电59529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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